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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狗的爱情故事

  • 袁志蒙
  • 2016-07-08 23:5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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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我是马达加斯加,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,男演员,凭借着大电影一夜走红,成为了中国最受关注的明星狗。回到北京,我也不过才三四个月大,就已经拍完...

1.

我是马达加斯加,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,男演员,凭借着大电影一夜走红,成为了中国最受关注的明星狗。

回到北京,我也不过才三四个月大,就已经拍完一部电影。跟明星们走过很多红毯,登上杂志封面,成为头条新闻,一切成功好像来的得太容易了。俗话说得好,上帝为你打开了一扇窗,肯定又给你反锁了一道门。

吹了这么多牛,但我的情路一直坎坷,被世人所嘲笑。这有什么呢?所有的痛苦,都因为,我帅呀。

2. 

我的初恋是色彩斑斓的。

那时候,我样貌英俊,大概四十公分长,十几二十斤,走在路上屁股一扭,人们就会忍不住要弯下腰对我这个人间小mini动手动脚。路上的小母狗时常追逐我,但我并不会理睬,只会对它们点点头,示意我曾来过它们的世界,但并没有就此停留。

我和它第一次遇见,是刚吃完羊奶配香草熏鸡罐头,穿着足球衫,在小区遛弯巡查地形。我一眼就在狗群里发现了它,并且被它的美貌所吸引了。生来还从未见过那样耀眼的狗,像是拿着放大镜看灯光下钻石的切割面,简直要闪瞎我的狗眼。它的肌肤是雪白雪白的,圆圆的脑袋,翘翘的鼻,耳朵很长柔软地顺下来,耳垂染成了紫色,背上的毛修剪成背带裤的样子,是黄色绿色相间的背带,四只腿穿着粉红色的毛靴。走起路来自带高跟鞋前掌先着地,十分优雅,感觉仔细听会有“啪嗒啪嗒”的声响。

小彩色,它就这样带着五颜六色和无限活力闯入了我的世界,即便我闯荡过演艺圈,看过很多美景,还是忍不住,悄悄地凑上了前。别笑我那时的审美,哪个少年没有迷恋过杀马特洗剪吹呢?

默契应该就是彼此不必打招呼。我们看到对方,便开始一路嬉戏,互相追随。快乐的费洛蒙在我们之间迸发,就像是电影里演的那样,男孩触到了女孩带着静电的手臂,“啪”的一下子,爱情就释放了。我们在花坛里打着滚,钻进草从里闻刚切割过的青草散发出的香味,聊着哪一种口味的罐头最下饭,哪一栋楼的狗最凶狠。我们穿过花坛来到人多的石板地,穿梭在人腿之间追逐,我说,“跑慢一点,我是雪橇犬,要中暑了。”它停了下来,伸着舌头哈哈地笑着。

我慢慢地走近它,天气那么热我要融化了,在我融化之前想要走进它的心里和它化在一起,然后问一问,你爱我吗?愿意和我在一起吗?围观的人类肯定都惊呆了,心想:“你们丫这速度也太快了吧,才遛一圈就好上了?”我们狗和你们人可不一样,我们遛弯兜圈子,但生活从不绕弯子,你们能活七老八十,我们也就十几年光阴,所以要珍惜时光呀。

我毫不犹豫地问出一句话,“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小母狗?”毕竟是明星犬,为什么会毫不犹豫?我是一只努力想拍张彩色照片的黑白色狗,而它有我最想得到的五颜六色,所以注定我会爱上它。年少总归是这样,经历太少的人情世故,所以一点点的不同就付出了我全部的忠贞和爱。

在我紧张忐忑的时候,它还是舌头伸在外面,笑呵呵地说,“我愿意呀。但我也是条公狗呀。”

呆立在原地,年少的我,爱情一瞬建立,竟又一瞬间瓦解。突然没有什么好说的,如果有,只是那一句,后会无期,来生再聚。可是我无论如何也讲不出口,它一直伸着的舌头,也缩了回去,我们看着彼此,再也无言。就这样,各自回到了主人的脚边。

我的初恋荒诞无稽地开始和结束,谁的初恋又不是这样懵懂不知所以呢?

3.

在我八个月大的时候,背起了三个月大时收到的黄色蜜蜂小书包和粉色金扣小皮箱,准备去上学了。

上学前的那晚上,我和静静兔坐在床边,我吃着剥好的花生仁儿,她还是那样安静。我心里有一些难过,一来是去学校可以带的东西很少,去到陌生的环境很紧张。二来是无论什么时候,静静兔都这么淡定,坐在那里淡淡地笑,好像没有事情可以扰恼它,这让我莫名愤怒。

“兄弟,别忘记带上我,你学习的时候可全靠我了。”眼镜在书桌上打破了沉默。

“我要去检查一下书包。”我有点焦躁地说完就起身了,她还是微笑地望着,和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。

“每个旧日子和新旅途,我和肉干都会陪伴你的。”她说道。

我和静静兔相遇,像是旧时的包办婚姻。有一天回到家,她就坐在我的床边了。起初我很生气,虽说不是处女座,但一只莫名出现的灰兔子坐在我床头,让我觉得自己的领地被侵犯了。最要紧的是,那是我的床,我也不能撒泡尿以示地盘。我上前用压低喉咙发出的“吼,吼”声吓她,她微笑地坐在床边一动不动;我撕咬她,她还是弯着眼睛笑;我把她甩到床下去,她就静静地躺在地板上,依然没有生气的样子。她对我的举动如此无动于衷,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我才是做错事的那一个,我只好把她叼回床上,让她靠着床头坐好。

“你只是我的一份礼物,和我两个月大时收到的一箱罐头,三个月大时收到的蜜蜂书包,四个月大时收到的一米大床一样,只是礼物,所以最好不要惹恼我。”

“我是来陪伴你的。”这是她笑着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。

我仔细打量这只坐在我床边的灰色的兔子,她算不上漂亮,长长的耳朵,戴着一朵粉色蝴蝶结。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配深色牛仔布裙。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,我给她起名静静兔。不知道这么小的一只灰兔子能陪伴我什么,但我确实需要一个朋友。就这样,我留下了它。每天回到家,就能看到它在那里带着微笑静静地望着。我会走到它身边,坐下来,讲有关年少的烦恼。我告诉它想要自己的左耳朵立起来,左耳朵总是垂头丧气的,害自己被嘲笑。每次去遛弯,小区的狗都在地上画一只耳朵,然后大喊,“马达,你的耳朵掉了。”静静兔笑着安慰我说,它会立起来的,等你再大一点的时候。我告诉它我想去探险,去不用被绳子牵的地方撒欢。哦对了,还想要有吃不完的肉干。但无论我说什么,它都笑着告诉我,会有的,等你再大一点的时候。有一次,我着急了,对着它大吼:“你就会说,等我再大一点的时候,到底什么时候才算长大?”

它说:“等你不再需要我的时候。”

我去学校,没有带静静兔。在那里认识了很多同学,有金毛,有萨摩耶,有哈士奇,有很多每天互相追赶,一起翘课,一起罚站的狐朋狗友。我的左耳朵终于立起来了,每天和同学去野地里探险,不用被绳子牵着,随意撒欢,每周我都能收到一大包吃也吃不完的肉干。来到学校,一早就忘记了出发前的不安与恐慌,我甚至没有打一通电话给静静兔,我甚至……没有再想起它。

放假回到家里,静静兔坐在角落里,但我发现它不再说话了。是的,原来它只是一只普通的兔子玩偶,和你小时候手里的那只一样。我不再需要它了,我长大了。

不知道我对静静兔的依赖是爱情还是其他的情感。它倾听我青春的迷茫,忍受我青春的愤怒,我是那样的不完美,没有理由它还留下来坐在那里,微笑地望着我。长大后,我没有再对任何的伙伴那样放肆。我把它摆放在窗台,每天迎接阳光,等待星辰。有时候会坐下来陪陪它,我青春最好的伙伴。

生活最好不过是它说的那句:“每个旧日子和新旅途,我和肉干都会陪伴你的。”

4.

“我听到空气里传出破碎的声音,灵魂在一点点剥离。直到看见落在窗檐的雨,我说,我们还是做朋友吧。”这是我今天给王可可最后的一句留言。一岁半,我成年,也正式地恋爱了,不知道现在是否还面临着失恋。

我和王可可的故事,是一部反转的剧,先错过,再相遇。

我们是网恋,但不同于其他素未谋面的网络爱情,男明星和白富美,在擦肩错过了半年后,彼此在网络有了联系,相互表达了倾慕之情,从网络传情直至见面私定终身。人们都会说,看起来这是多么登对的国民狗情侣啊。起初,我和它只是互相传送一些照片,看看彼此的生长情况。后来可可按捺不住少女热切的心,总会问:“马达马达,你到底什么时候来到我的城市见到我呀。”

为了这次见面,准备了半年,一只体积太大,连乘飞机都困难的巨型犬,背着它所有的家当,坐着一辆面包汽车,赶着一千多公里行程,来到了王可可,那只心上狗的城市。

不知道人们被恋爱冲昏头脑时都会想要做什么,我只是想要付出我拥有的全部。

和可可见面了,那一天我们各自穿着最喜欢的衣服,我那看起来很随意的毛发,是从早晨八点开始打理,足足花了六个小时洗剪吹完成的造型。见面以后,我们坐在沙发上都没有说话。我喝光了它的水。我们还是没有说话。直到我快要吃光它的零食时,它终于说了一句:“马达,别再吃了。”

可可是一只眼睛很小的狗,但是笑起来眼睛会弯成天边的月牙,所有星星都愿意为它闪耀。它嘴角两边的毛发各有一颗漩涡,是甜甜的女孩子才有的小梨涡。它喜欢龇着嘴下角的两颗小虎牙,眯起眼睛大喊我的名字追着我跑,追上以后“哼哧”狠狠地咬我一口,看我生气它又对着我“嘻嘻”两声,转头跑掉。它说,它喜欢追逐,更喜欢被追逐。

生活在同一城市后,我们的交集从网络变成了生活。共抢一块骨头,共喝一盆水,躺在一个沙发上谈天说地,聊聊八卦,说说铲屎人的坏话。我们一起制定旅行计划,把“狗狗可以玩的场所”背得很溜,希望每一处角落都留下我们的印记。 

恋爱就是牵起对方的手,闭着眼也不会再迷路。可可带着我和它的狗狗姐妹团见面,自己假装走开,试图考验我的真心。它悄悄回头发现我一直紧跟在它身后,长舒一口气,高兴地立马跳起来,摇着头跺着脚,爬进草地里打滚,嘴里一直喊着:“小马达,我的小马达哈哈哈哈。”

除了第一次见面它有些含蓄,可可平日从不压抑自己的情感。这不像其他母狗总会觉得自己太放肆会被公狗认为是一只随便的狗。可可活得直白,不掩饰,是我欣赏的潇洒勇敢的狗。可是,我所欣赏也将是我所苦恼的。

可可太自由了。它总是跑得不见狗影,突然又笑嘻嘻地回到你身边,然后又转身跑掉。我说我控制不住它,它说干吗要控制呢?我们都是每天被拴着的狗已经够可怜的了,干吗还要禁锢。它边撕咬着爱马仕拖鞋边对我说,人有人的活法,狗有狗的活法,人类给自己制定太多的法则和规矩,我们就是要像路边的野狗那样潇洒,干尽所有坏事。它说,总有一天人们会指着我们说,好想成为那些快乐的傻狗。

这只想要干尽所有坏事,没事追着我尾巴咬的小母狗,让我欢喜是最欢喜,忧愁也是最忧愁。在可可眼里,一切事都不是大事,除了开心。

就在我要放下笔头的时候,突然收到一条它的消息,好像什么坏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它说:“嘻嘻,我的小马达,广场又来新公狗了,你快来决斗呀。”

5.

花费了一整个青春,为了寻找爱。我爱上过美丽的公狗,懂得陪伴的玩偶,以及朦胧少年总会迷上的小坏母狗。在情感不尽如狗意的时候,常会感叹一句,说好的爱情呢?可其实,说好的爱情就是你看到的这个样子。不顾一切,狗血淋头,有人宠溺你,你也要宠溺别人,有人背叛你,你也会背叛别人。收获总要偿还,获得最快乐,也要接受最忧愁,再公平不过了。观光客总会来了又走,而我们并不该惧怕所托非人,怕只怕一再错过,索然无味地活。

过往的春天都将不复存在,我们的爱情也没有如果。只有爱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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